2020/4/2 15:10:13
差异化、精细化、长效化,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湖北环境监管的主旋律。
当下,尽快在科学防控的前提下复工复产,是湖北的首要任务。生态环境部门如何服务复工复产?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是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3月底,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
将正面清单分为疫情、重污染天气应急和日常监管三类,对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措施。
为尽快帮助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以环评审批和监管执法两个正面清单为重点,主要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行“无事不扰”或“零打扰”。
通过环保信贷支持、延期缴纳环保税等政策服务,减轻企业的交易成本。而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的关键就是能否达标排放、自律减排和具备领先的污染治理水平,包括其生产工艺能否达到行业标杆水平。
但需要说明的是, 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不等于执法“不管不问”。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监管,绝非不监管。列入正面清单,不是放松监管,而是将外部监管和企业自觉有机结合。
一旦在执法检查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发现排放不稳定达标、不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以及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将调出清单。
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企业(单位),按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清单如何筛选?其中,连续两年环境信用评价列入绿标的企业或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的企业,可直接编入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正面清单。
覆盖的六类企业分别是: 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与地方生态环境局联网的企业。
拒绝环保“一刀切”行为,进一步加强差异化管控和精准治污力度。此次湖北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包括481个企业和项目,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一年。
目前,湖北全省已经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1400多个。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环境治理、提标改造、问题整改等无法按原计划完成的企业(单位),允许适当合理延长时限。
纳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也并非“一劳永逸”。湖北明确将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或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正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前两类清单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日常监管名单每年更新一次。
相关违法信息要纳入本省环境信用评价平台,并与各级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数据交互共享。显然,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动态调整,对先进企业既是促进,也是压力。
正面清单的管理方式,是应对疫情的“执法急救章”,还是长久之策?业界认为,正面清单的推行既考虑了当前复工复产的现实需求,也将进一步融入到今后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引导企业守法。
与此同时,湖北还将持续发力对环保的信贷支持,还有延期缴纳环保税等,来减轻企业的交易成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核准延期缴纳环境保护税,并采取限时免收、延期分期缴纳等措施,减轻企业排污权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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