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29 23:3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总结评估报告》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释义》一书当中,评估报告从八个方面对“十三五”时期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并提供了具体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节能减排进展明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之大前所未有。
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胜利完成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累计减少13.8%、15.0%、25.5%、19.7%,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28.8%,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大气十条”和蓝天保卫战目标全面实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超额完成,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现,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到83.4%,劣Ⅴ类水体比例降至0.6%。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加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6%,河长制湖长制全面推行,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强,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开发建设活动得到严格控制。
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稳步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
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逐步落实。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规划目标内。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构建,三江源等10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顺利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有序开展,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超过23%,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6万平方公里,草原荒漠化、沙化、石漠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海洋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整治修复海岸线1200公里左右、滨海湿地34.5万亩,营造红树林5.5万亩。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不断完善。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实现全覆盖。
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能源生产消费革命取得突破性进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源消耗累计下降13.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9%,消费增量60%以上由清洁能源供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8%。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25%,高耗水行业和园区节水改造持续推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成效显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不断完善。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等扎实推进,城市废弃物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加快建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8%。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全面开展,46个重点城市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在全社会推行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后果严惩等生态文明基础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日益加强。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纵深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行垂直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持续推进,环境保护税、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等绿色经济政策制定实施。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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